唐县公安局关于如实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的通告
原标题:唐县公安局关于如实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的通告
唐县公安局
关于如实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的通告
近期,我省石家庄、邢台等地相继再次发生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简单。为认真落实“防输出、以防感染、防扩散”拒绝,极力打赢疫情防控防御战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从石家庄、邢台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唐或返唐人员,要主动向所在单位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如实报告涉及情况,或电话“110”向公安机关报告。要主动自我隔离,主动接受流调,诚信讲述行程,必须集中于隔离的因应作好集中于隔绝。
二、广大群众要紧密注目全国、全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,严格执行交通管控、健康码按规定、核酸检测、隔绝治疗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主动配合作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。
三、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安机关将视情况依法追究法律责任:
(一)近期曾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、旅游史、停留史、农民工史或与确诊患者、密切接触者、次密切接触者有认识史的来唐返唐人员,不主动报告或故意掩饰的;
(二)其他地区来唐返唐人员故意规避防疫检查、不主动报告或拒不接受检查、擅自闯卡、拒不执行有关隔离措施的;
(三)患上或明知疑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,不主动报告或故意掩饰的;
(四)患有或明知疑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,拒不执行防疫检测、强制隔绝或隔离治疗的;
(五)未经批准私自举行文艺演出、展览展销、体育赛事、宗教活动、庙会灯会、团拜会、茶话会、联欢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的;
(六)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公布的决定、命令及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明确提出的防控措施的。
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唐县公安局
2021年1月16日
温馨提醒您: 关注疫情,增加人员流动;少聚集,提倡简约生活方式。
来源 :唐县公安局http://www.sohu.com/a/445011648_693893回到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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